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营造政府信息透明化良好形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广播电视及公开栏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0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081条,微信、微博公开信息200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栏、电视、广播等途径发布信息500余条。编制完成本地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及时全面公开财政资金、政府文件、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建议提案、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基本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本级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763项,马上办事项清单983条,就近办事项清单131项,网上办事项清单1651项,一次办事项清单195项。采用图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市县政策文件、重要会议进行政策解读,累计发布解读信息112条,增进公众对政府重要政策的理解,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4件(网络申请9件,信函申请5件),均按照《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全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推广使用公文传输系统,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时效关,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
(四)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新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干部作风大整顿 明责践诺创一流”等栏目,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大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注销流程,实行政务新媒体月检查、季通报的常态化监管,累计注销无力维护管理的政务新媒体12个。
(五)监督保障
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各镇(街道)、各部门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设置、办公电话等信息,方便群众联系、沟通、监督。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负面清单(减分指标)体系,制定印发了《2021年洋县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对各单位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进行季度通报,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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