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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洋县精准脱贫产业扶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汉中市委、汉中市人民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汉发[2016]1号)精神,结合我县“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特制定全县精准脱贫产业扶持实施办法(试行)。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2018年全面脱贫,2020年同步小康这一目标,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突出产业发展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地位,以贫困户脱贫为核心,以做强做大致富产业为支撑,重点扶持发展1.43万户、4.42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稳定增收脱贫,促进扶贫产业大发展,带动贫困农户大增收。

通过大力实施产业扶贫,确保2018年底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产业增收脱贫实现人均有一亩以上经济园,每户有适度规模的种养殖增收项目,每个劳动力有一门增收就业技能,确保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超过现行国家扶贫标准;在三年脱贫攻坚基础上,再通过两年时间的巩固提高,使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进一步提高,确保全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产业扶贫,精准到户到人。依据贫困户带动力现状和资源条件,因户施策,因劳动力施策,规划项目资金到户到人,确保增收脱贫。

2、因地制宜,适度规模发展。结合资源优势和传统种养习惯,确定产业发展项目。项目选择突出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适度规模发展,抵御市场风险。

3、长短结合,培养脱贫能力。以培育脱贫增收产业、培训脱贫增收技能和培养脱贫致富能力为根本,做到既要注重当年增收脱贫,更要注重长期致富增收。

4、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扶贫产业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确保扶贫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统筹兼顾。在库区、水源区、风景区、城镇规划区以及国道、人口密集区内严格限制畜禽养殖小区建设。

5、勤劳致富,自力更生脱贫。贫困户是产业发展的主体,要激发贫困户增收脱贫内在动力,坚定增收脱贫信心,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克服“等、靠、要”思想。

二、具体方式

(一)做实脱贫产业规划

扶贫产业发展的成果决定脱贫攻坚的成效,贫困农户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性的高低决定脱贫攻坚的成效。按照脱贫为上,紧密衔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对接规划编制。在发展重点上,力争十三五末全县发展16万亩稻米基地、16万亩中药材基地、15万亩林业产业基地、21万亩蔬菜基地、150万头生猪、13万头肉牛、11万只肉羊、127.4万只家禽、800户农家乐、20个休闲示范点,其中贫困户直接发展0.5万亩有机稻米、0.5万亩蔬菜、2万亩中药材、5万架椴木食用菌、150万袋袋料食用菌、1万亩核桃、板栗、1万亩银杏、200户农家乐、1万头家畜、10万只鸡、0.5万亩魔芋等。在区域布局上,山区以生态养殖、食用菌、中药材为主;景区、库区以无公害种植、农家乐为主;城郊和公路沿线以务工经商、生态观光农业和设施农业为主。在产业转型发展上,以现有产业为主,以种养业为主,加强有机产业品牌建设。围绕每个扶贫产业辐射范围、建设内容、带动贫困户数、脱贫目标,及时编制各镇(办)、村扶贫产业规划。围绕“六个精准”进一步明确贫困对象、产业项目、投资数额、建设内容、实施年度、脱贫年限等内容,做实扶贫产业到户计划。镇、村、户扶贫产业规划和摸底表要在3月底前完成,并及时上报。

(二)发展脱贫增收产业

1、巩固提高特色种养业增收。全县特色种植养殖项目以稻米、蔬菜、厚朴、枣皮、元胡、魔芋、银杏、食用菌、核桃、板栗、养殖家畜、家禽、农家乐等为重点,长中短项目结合,养殖业项目实现当年增收,种植业项目实现当年或两年到三年增收,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做强做大致富产业,确保贫困户人均有1亩以上经济园,户均养殖2头大家畜。

2、强力推进劳务增收。以贫困农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导向,加大定向、订单培训就业力度,确保贫困劳动力掌握增收脱贫技能。鼓励企业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通过常年务工和就近季节性务工增收。

3、突破性发展乡村旅游增收。结合全域旅游规划编制和实施,每个镇(办)发展1-2个观光休闲农业旅游特色示范村,鼓励贫困户发展农家乐,让贫困户在参与旅游产业发展中增收脱贫。

4、鼓励从事农产品加工增收。鼓励贫困农户通过从事农产品季节性储藏保存,粮油食品、干鲜野菜等特色农产品初加工,实现增值增收脱贫。

5、支持开展农产品经销增收。支持贫困农户通过电商网店积极经销土特产品,实现增收脱贫;依托人流和区位优势经商开店,通过销售生产、生活资料增收脱贫。

6、积极开展农村服务业增收。鼓励贫困农户积极从事农村物流配送服务、信息中介服务、乐鼓乐队、红白喜事餐饮等农村服务业增收脱贫。

7、提倡发展庭院经济增收。大力提倡贫困户在房前屋后广泛种植樱桃、葡萄、桃子、杏子等为主的小杂果,发展庭院经济增收脱贫。

(三)多渠道促进增收脱贫

在通过主导产业等传统方式增收的基础上,还可通过订单农业、调整种植业结构、科学种养、推广农机成本增效、土地流转入股等多种方式支持鼓励贫困农户自主增收脱贫。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贫困户住房财产权、林权等抵押担保方式,有效盘活资源存量。采取出让、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引导贫困户土地依法有序向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经营大户流转和参股,推动贫困户资源向股权、资金向股金、农民向股民转变。

三、扶持政策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利息补贴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贫困农户发展产业贷款贴息和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对贫困户生产发展中缺少资金的,享受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内3年内金融贷款年利率的80%以上贴息。对安置10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或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享受金融机构贷款年利率50%两年内贴息扶持,贴息按照每5万元带动1户贫困户的规模确定。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生产补助不少于2000万元,按照产业脱贫户每户不超过2500元标准统筹包干到各镇(办),优先用于贫困村中当年发展产业的户和脱贫的户,兼顾非贫困村及2017、2018年脱贫的户。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核、镇级审批、县级备案、村镇验收、公开公示等程序直补到户。对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各类产业项目,实行“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补助标准实行双限制,既限制每户的补助标准,又限制投资的补助标准。具体的补助标准根据当年贫困户发展的规模及购买种苗市场价适当确定,原则上补助的标准不能超过购买种苗单位价格的80%(不包括人工成本);原则上传统的种植稻米、常规蔬菜、小水果、干杂果等种植业、养殖业每户补助不超过3000元,设施农业、加工业、投资比较大的、回收成本慢的产业、新办农家乐且正常经营的贫困户每户补助不超过5000元、贫困户开设电商网店每户补助标准按照《洋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暂行)》有关条款进行奖励。对流转土地协议在5年以上的用于产业发展的贫困户,一次性补助资金每亩不超过300元,补助资金对象为出让土地的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不足的可以用精准扶贫基金担保贷款解决。以上各种产业项目的具体详细的补助标准由各镇(办)根据当年贫困户发展产业等各种具体因素制定补助标准和检查验收措施,县上只提出每户补助上限和发展产业种苗补助的上限,避免项目过分杂而乱。

3、资金兑付方式。每年年初,各镇(办)按照县扶贫办统一的样表摸出当年需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名单、初步发展规模、资金补助标准进行备案,备案项目经过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后以正式文件下达。项目下达后镇(办)积极组织实施,以村为单位镇(办)组织验收,最终以实际发展的产业种类和规模确定补助标准,然后上报正式的文件和名单,资金通过县财政一卡通形式直补到农户,避免资金兑付环节出现问题。资金兑付按照项目完成情况及时兑付,年初、年中、年末不定期根据各镇(办)上报的情况予以资金兑付,当年的项目年度计划内必须当年兑付结束。

四、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具体实施

1、落实主体责任。各镇(办)负责扶贫产业规划、组织实施、检查落实、资金统筹、补助到户。对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以镇(办)为单位组织评审论证、检查验收。农家乐、电商等新型产业项目邀请文旅局、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参与论证、验收。

2、落实脱贫责任。县上农业、林业、科技等相关部门负责扶贫产业项目技术和信息服务,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技术服务实行全覆盖,印制产业扶贫技术要点,贫困户户均1份。将贫困户产业发展技术服务责任落实到每名技术人员,并建立服务贫困户增收台帐,做到不脱贫不脱钩;以科技入户工程为抓手,每名技术人员负责培育10户以上科技示范户,每年组织贫困户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次以上,每季度上门为贫困户现场指导服务一次。

3、落实包户责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包户干部迅速帮助贫困户确定产业发展项目,定期到贫困户家中了解产业发展情况,及时为贫困户增收脱贫排忧解难。

五、强化督办检查,严格考核考评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组建6个督查组定期对各镇(办)产业发展落实情况,各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和技术人员服务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作为考核考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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